(三)报关程序
经过三个环节:备案、报关和报核销
1、 备案
(1)、“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备案(考点)
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备案,备案内容为:
①经营单位名称和代码
②加工单位名称和代码
③批准证件编号
④加工生产能力
⑤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和成品范围(商品编码前4位)
(2)“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备案的内容(考点)
企业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
①企业基本情况表
②料件、成品部分
③单耗关系:包括成品版本号,对应料件的净耗、耗损率等
※其他部分(例如说成品和单耗关系)可以同时备案也可以分阶段申请备案,但是料件的备案必须在相关料件进口前备案。成品和单耗关系最迟在相关成品出口前备案。
※海关可根据企业的加工能力设定电子帐册最大周转金额;并可对部分高风险或需要重点监管的料件设定最大周转数量。
※进口料件的金额、数量加上电子帐册剩余料件的金额、数量不得超过最大周转金额和最大周转数量。
(3)备案变更
①“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变更
企业的经营范围、加工能力发生变更时,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申请变更,海关予以审核通过,出具“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②“便捷通关电子帐册” 变更
“便捷通关电子帐册”的最大周转金额、核销期限等需要变更时,企业应向海关提交申请,海关批准后直接变更。基本情况表内容发生改变,只要未超出经营范围和加工能力,不必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海关申请变更。
2、货物报关
(1)进出境报关:
(2)“深加工结转报关”
(3)“其他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
3、报核:
※对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的方式,按时间段进行核销。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1)企业报核:①预报核②正式报核
(2)海关核销
四、电子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一)电子手册概述
※计算机联网监管包括:电子帐册管理和电子手册管理
※电子手册管理:是以企业的“单个加工合同”为单元实施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
※电子手册管理的特点:(重要考点)
1、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管理。
2、可分段备案也可非分段备案
将电子手册的内容分为合同备案和通关备案。非分段备案,不需要进行合同备案,直接进行通关备案表头、表体数据的审批即可。
3、网络审批和备案
通过网络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合同审批和合同备案、变更等手续。
4、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A类企业除外。
5、全额保税
6、全国口岸报关
无需调度手册,凭身份认证卡实现全国口岸的报关。
(二)电子手册建立
1、建立归并关系
2、配置硬件和软件
3、建立底帐
|
分类 |
禁止类 |
限制类 |
允许类 |
1万美元及以下零星料件 |
5千美元及以下
78种辅料 |
|
AA类 |
不准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
A类 |
不准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
B类 |
不准 |
半实转/建册 |
空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不转/建册 |
|
C类 |
不准 |
实转/建册 |
实转/建册 |
实转/建册 |
实转/建册 |
|
D类 |
不准 |
不准 |
不准 |
不准 |
不准 |
(5)备案变更
①合同变更
应通过电子口岸向主管海关发送合同备案变更数据并提供企业的变更申请与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变更证明”。
②通关备案变更
分段式备案模式下,合同变更通过后,系统将对通关备案的数据自动进行变更。
非分段模式下,通关备案的变更与分段式备案模式下的合同备案变更相同。
2、货物报关(了解)
(1)进出境报关:
(2)“深加工结转报关”(了解)
(3)“其他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
3、报核和核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