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教育在线原创)
重点:外贸经营者资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收付汇核销、贸易救济措施
考点:1、外贸经营权的取得方式
2、三检合一制度,出入境主管部门
3、收付汇核销制度
4、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形式、时间
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1、经营权 对外贸经营者可是企业、其他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
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根据法律法规、商务部特批不许登记的除外。
经营范围
不仅可以进出口本企业的货物,还可以在经营范围内代办他人的对外贸易业务。
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或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属国营范畴但国家允许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1、实行目录管理,目录内的商品为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