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教育在线原创 考点二
6、无代价抵偿货物的特征、各种情形的报关程序
7、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期限、提交单证
8、出料加工原则、加工期限、税费
9、溢卸和误卸概念、以溢抵短条件、报关期限
10、放弃货物的范围、不得放弃的范围、货款处理
考点三
11、超期未报关的范围、处理程序
12、一般退运进出口的退运期限、直接退运的情形、海关责令退运的情形、免税费、滞报金、不统计
13、退关货物的报关期限、退税期限
四、无代价低偿货物 (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进出口之日起3年)
(一)无代价低偿货物: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或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可分为不符抵偿和短少抵偿。
税号未发生改变,仍算无代价抵偿货物。只要税号一变,即属一般进出口货物而非无代价抵偿货物。
(二)无代价低偿货物的基本特征 (特征上有点类似一般进出口,但货物性质不同,这属于更换货物)
1、免交进出口许可证。
2、免进口关税、进口代征税和出口关税。
A:退换货情况下的征税:
① 原货已退进出境的免税。
② 原货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免税。
③ 原货既不放弃也不退进/出境的,则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交税交证。
B:进出口与原货物或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补交税款差额,或退补税款差额(此时要求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公司补偿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