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教育在线原创 考点二
6、无代价抵偿货物的特征、各种情形的报关程序
7、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期限、提交单证
8、出料加工原则、加工期限、税费
考点三
11、超期未报关的范围、处理程序
12、一般退运进出口的退运期限、直接退运的情形、海关责令退运的情形、免税费、滞报金、不统计
13、退关货物的报关期限、退税期限
七、溢、误卸货物、放弃货物、超期未报关货物
(一) 溢卸或误卸的进境货物
1、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所列的货物。
误卸货物:指将指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站)卸下的货物。
2、溢卸或误卸的进境货物的报关:分为进口报关(收货人办理)、退运报关(承运人办理)
程序:正常进口——申报、查验、纳税、放行
退 运——见后
转关进口——见后
溢卸货物:交证交税交(溢卸货物)证明,报关核放进口(如系别的还要交减免税证明等)。
以溢补短的条件: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的,应与原短卸货物收货人协商同意,并限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的货物;如属不同运输工具或不同航次,则限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的进口货物。
误卸货物:海关核实后可退运国外,运输工具负责人负责退运(见后);
运往国内其他口岸的,则收货人可就地报关进境然后运输,也可申报转关指运地报关。
原收货人不接受也不退运溢、误卸货物,运输负责人可境内销售,而由购货单位报关进境。
3、滞留期限:3+3个月。逾期变卖。
属危险品、鲜活、易腐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