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教育在线原创 重点:税费的种类和概念、计算公式、滞纳金的概念
考点:
1、关税的征收主体、纳税义务人
2、进口关税的征收对象、计征方法,从量税、复合税的征收范围
3、进口关税(附加税)的种类、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
4、出口关税的计算公式、征收范围
5、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13%的货物的名称、计算公式
6、消费税的起征点、征税范围、计算公式
7、船舶吨税的分类、、征税范围、缴纳期限、退补条件
8、滞纳金的起征日、起征点、计算公式、几种情形
税费主要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滞报金、滞纳金)
征税依据是:《海关法》、《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征税主体是国家
二、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两种,均于94年开征。 (一)增值税:以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向报关地交纳;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缴纳期限与关税缴纳期限相同。
1、征收原则:中性、简便、规范。模式为基本税率(17%)加一档低税率(13%)。
2、13%增值税率的货物: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除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及以上货物外,执行增值税率17%,
4、公式: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消费税税额 )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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