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行政许可核准事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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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08-1-17 点击次数:408 推荐给朋友 收藏此新闻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08年1月16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西宁海关人事政工处 联系电话:0971-8866335 、0971-8866312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19号海关大楼4层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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